村民为什么不愿意“村村合并”?搬进楼房不好吗?
亲身经历,大概六七年前,我们村也是经过了村村合并,附近几个村合并成了一个村,怀邵衡高铁线要经过我们村,需要征我们村的地,经过一番拉扯,不记得最终是按多少钱一亩算的,反正最后按人头算每个人分了大概12万左右,这只是征地的钱,还有铁路经过的地方需要拆房子的赔偿款另算,但是也不高。
拆完房子后自然要建房,也就是所谓的安置房,但是建房子的钱是由村民集资的,房子地基部分的费用由国家补贴。
建安置房原则上只允许由拆了房子的人出钱,没拆房子的人如果也要参加建房,需要另外交1.5w的人头费,比如我们家五口人,就交了7.5万给村里面,那一批总共有十几个人交了这个费用,没有发票,不给这个好处费不让参加建安置房,因为我们一家常年在外面租房,本身村里有地但是没有建房子,不想交这个钱,就想着跟村里申请一块地自己建,但是村里不同意,以前有地没建房的现在不批了,也就是说逼着你交人头费参加集资建安置房,几十万的人头费就这么明白的被吃了。
高铁修建的时候,安置房也在同时修建,拆了房子的国家有租房补贴,这笔钱足够你租房,没拆房子的自然就没有这笔钱。
分地钱的过程中各种牛鬼蛇神都想分这笔钱,变着法的把户口迁回来,期间还由于分钱不均,打过官司,吵过架,阻止过工地施工等等,一切你能想象到的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事情都发生了。
今年终于安置房完工交房了,当时建房时候的单价大概600一平,具体价格不太记得了,总之150平米的房子最终大概12w左右。
当时征地按人头分地的钱也就12w左右,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房子拆迁了,拆迁的钱加上分地的钱是足够安置房的费用的,当然装修费要另外掏。
像我们家没拆房子的情况,分地的钱刚好够房子的钱,但是因为我们多交了不应该收的1.5W的人头费,所以实际上分地的钱是不够建房子的钱的。
结局就是我们没了地,分的钱建了房,拉动了当地的GDP,还得外出打工赚装修钱,美其名曰搬进了楼房,殊不知从此成为了没地没钱的失地农民,年轻人还好说可以去外地打工,以前在村里靠种地为生的那些人的活路突然就这么活生生的被掐断了,找谁说理去?
对失地农民国家确实有一项优惠政策,就是可以一次性花7万买断养老保险,这个价格可能每个地方都不一样,60岁以后可以领1000多块一个月,于是我父母又花了14万买了这个养老保险,到现在分的钱一分不剩,还往里搭了十几万,家庭条件不好的根本买不起,本来分的钱就就不多,建房子加养买养老保险十几万你让一个在村里种地的人去哪掏?
以前有地还可以种地,养鸡养鸭种菜,没什么花费,偶尔去街上买点吃的穿的,现在地没了,房子建在马路边,种不了菜,养不了鸡鸭,到头来只能出去打工了或者靠外出打工的儿女给钱了。
现行的政策就是将农民往城镇赶,往"楼"上赶,才能撑起各地的土地财政。
农村无人居住的房子跟无人上学的学校的背后就是城里一座座拔地而起的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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